【外 贸】对RCEP生效以来效果的研究(二)(第143期)(2022-12-30)
【摘要】 2021年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因此,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RCEP生效意义在于:一个以东盟为中心,涵盖东亚和澳洲,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体参与其中的世界最大自贸区即将开始运作。RCEP现有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这将有力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国际抗疫合作,稳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助推区域和世界经济恢复发展。对于中国而言,RCEP的签署将带来哪些成果?本文将解读RCEP生效近一年以来对我国经济各方面的效果及影响。
【关键词】RCEP,实施红利,自由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