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产业】疫苗管理条例修订,二类疫苗市场面临调整(第56期)(2016-06-27)
【摘要】 受“山东疫苗事件”影响,国务院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新版条例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强化了疫苗管理体制并加大了处罚问责力度。此后,6月14日,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指出,原疫苗经营企业在2016年4月25日前已购进的第二类疫苗可继续销售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进行供应,给新政实施提供了过渡期。本文将分析疫苗新政实施的背景,对疫苗新政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解读,并提出相应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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