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出16条措施发展光伏产业(2013-09-05)
【摘要】 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出台16条措施推动江西全省光伏产业转型升级,为2015年光伏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千亿元提供政策支持。措施包括: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有报有压”的信贷政策,对光伏企业实行扶优扶强限劣,对优质企业不减贷、补压贷、不抽贷,实施优惠利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等。
【关键词】
【摘要】 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出台16条措施推动江西全省光伏产业转型升级,为2015年光伏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千亿元提供政策支持。措施包括: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有报有压”的信贷政策,对光伏企业实行扶优扶强限劣,对优质企业不减贷、补压贷、不抽贷,实施优惠利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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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日前发布《2014年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根据通知,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技术领先、市场竞争力突出的太阳能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单晶硅及切片、多晶硅铸锭及切片、光伏组件的重大产业化和技术改进项目。重点支持基于大尺寸硅、蓝宝石、碳化硅衬底的LED芯片制备技术及三维、晶圆级等新型多功能集成封装技术的生产和研发。重点支持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及实现项目...
【关键词】
【摘要】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通知指出,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将根据光伏发电规模、成本等变化,逐步调减电价和补贴标准。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度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度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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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条件》主要分为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以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涉及光伏行业上游从硅锭生产、切片、电池生产到组件制造的部分,同时包括对薄膜光伏制造商的要求。这意味着,今后有关部门对光伏制造企业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等监管将依据《条件》,不符合者将无法获得出口退税和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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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温州市发布《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鼓励支援光伏项目的发展。按照《意见》,凡2013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5元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元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专案,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到2015年,温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要达到800兆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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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9日,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能源局日前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近期国家能源局将着力开展的十二个方面重点工作,涵盖了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并网消纳监管、深化电力调度监管、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促进解决无电人口用电、探索油气煤炭等行业监管等内容。通知强调,对于弃风、弃光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可开展约谈约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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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5日,清科集团发布研究报告称,为提高北方风能资源丰富地区风电消纳能力,缓解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将在北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清科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能源利用清洁化,减少化石能源低效燃烧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风电弃风问题有望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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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31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正式下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等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表示,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补贴标准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具体补贴标准待发改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同时,通知还表示将改进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等补贴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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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5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内地光伏产业存在严重产能过剩、市场无序竞争,产品市场过度依赖外需、国内应用市场开发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技术装备和材料发展缓慢,并且提出在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同时,控制光伏制造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进步,对不同光伏企业实行区别对待,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优势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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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日,发改委公布,为促进核电健康发展,合理引导核电投资,近日,发改委下发通知,部署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通知规定,将现行核电上网电价由个别定价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通知强调,核电标杆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对核电标杆电价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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