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水利部出台建设管理规定,加强治理淮河工程(2013-09-10)
【摘要】 9月9日,水利部发布《进一步治理淮河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提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的事权划分进行分级管理。《规定》强调,治淮工程招标投标应打破地方保护,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严格审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规定》还对治淮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具体分工予以明确。
【关键词】
【摘要】 9月9日,水利部发布《进一步治理淮河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提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的事权划分进行分级管理。《规定》强调,治淮工程招标投标应打破地方保护,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严格审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规定》还对治淮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具体分工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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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条例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及调水沿线区域应当加强污染治理,确保供水水质;规定南水北调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及管理措施;规定水源地及调水沿线区域工业、农业、水上运输等方面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
【关键词】
【摘要】 7月23日,住建部网站消息,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住建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要求》提出,要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建立验收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机制、加强培训和宣传推广。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含新疆农村安居工程)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均不低于最低建设要求。
【关键词】
【摘要】 7月12日,住建部公布《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大纲》要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规划背景与现状概况、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规划总论、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城市防涝系统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管理规划及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编制各地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并在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住建部。
【关键词】
【摘要】 4月18日,住建部网站消息,《“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近日发布。《规划》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规划》明确,到“十二五”期末,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此外,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关键词】
【摘要】 4月8日,住建部网站消息,为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城镇供水安全,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城镇供水方面的标准规范,制订发布了《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对象为市县(区)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考核内容主要为部门职责、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