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品】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2013-09-29)
【摘要】9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此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上述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外,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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